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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人不够勤奋吗?

Renate Krieger2008年2月24日

德国人每周平均工作40个小时,以欧洲标准来说不长也不短。但资方认为,德国的就业者不够勤奋,应增加他们现有的工作时数,德国经济只有这样才可能具备国际竞争力。但现实果真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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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罢工,抗议延长工时图像来源: AP

德国就业者工作时间的长短要视劳资谈判结果而定,其中又视工作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根据劳资协定,金属行业工人每周法定的工时为35小时,公共事业雇员每周的时数为38.5小时。近几年来,各行各业雇主达成的一个共识,就是劳方每周的工作时数太少。德国若想具备竞争力,就必须在维持原工资的情况下,将工时增加为每周40小时。波恩一家摄影器材店的业务员希弗尔引述该企业经常作为增加工时论据的话说:“宁可工作40个小时,总比丢了饭碗儿好。”

但杜塞尔多夫亲工会的“汉斯-伯克勒尔-基金会”下属的“经济-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赛弗尔特对于以增加工时来保障工作岗位的看法表示怀疑。他说:“对这点我感到非常、非常怀疑。我认为,相反的作法才正确,许多企业就是在缩短工时的情况下,才避免了裁员。”

赛弗尔特认为,各方有关增加工时的辩论,仅是一种“表面文章”,因为许多企业早已实施每周40个小时的工时制度。例如金属行业:虽然根据劳资协定,工人每周的工作时数是35小时,但实际工时早已增加到39.9小时,再加上加班时数,去年的一周工时已将近42小时。赛弗尔特指出,经济界之所以展开这项辩论,其真正目的不在于增加工时,而是要压缩工资。

“汉斯-伯克勒尔-基金会”指出,各行各业的全职员工,去年的一周工作时数已达40.3小时,创下11年来的最高记录。赛弗尔特说:“事实上,自2003年以来,德国全职工作者的平均工作时间早已延长。当然,他们的情况与非全职雇工和越来越多的所谓‘月工资400欧元内的微型工作者’之间,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就业者的工作时间不仅延长,工作量也明显增加。研究者发现,过去几年中,各行业内的劳资官司案件越来越多,特别是公司职员提起的诉讼。近年来,许多公司职员拥有一定的工作自主权,可视情况采取弹性工作时间完成任务。不过这种所谓的“信用工作时间”有时也为职员造成压力,因为“早走”总是引人侧目。赛弗尔特表示,“我们注意到,采取弹性工作时间者的精神压力越来越重:他们被繁重的工作、紧张的情绪以及赶时间、赶场等紧凑的工作步骤压得喘不过气来!这都与工时延长以及工作结构改变有关;对全职工作者来说,这不仅不利于家庭生活,也不利于政府为延长就业者劳动年限而制定的‘67岁退休’的新劳动政策。”

工会组织者的看法也大同小异:他们担心现行劳动政策下产生的工作条件,将使许多就业者无法达到退休年龄,或因健康原因而提前放弃工作岗位。工会主张,应提供就业者提前退休的可能性,以及制定弹性退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