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大師"的教授頭銜
2012年7月5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馮‧哈根斯(Gunther von Hagens)這個名字對許多人而言並不陌生。這名醫學博士的成名的地方不是在手術台或是診所,而是他創辦的"人體世界展"。馮‧哈根斯醫生並不同病人打交道。他的"診治"對像是死人,更準確地說,是屍體。他的代表作"人體世界展"開始於1996年,是用屍體展現活人的各種動作和姿態,因此他也被稱作"屍體大師"。支持他的人說,展覽是一場生動的科普教育;反對他的則稱馮‧哈根斯是一個江湖騙子,搞的是偽科學。但無論如何,他的這一展覽已受到全球3300萬人的參觀。
馮‧哈根斯對人體解剖醫學的貢獻在於發明了交換屍體細胞裡的物質,並由此得以對屍體進行長期的保存。但他的做法,尤其怎樣在道德倫理上進行解釋,引發了激烈的社會爭議。為避開這些爭議,馮‧哈根斯於2001年把他的公司遷到了中國遼寧省大連市。而在此前的訪問講學中,馮‧哈根斯已在那裡被授予客座教授頭銜。
問題是,這樣一個頭銜,馮‧哈根斯能夠公開使用嗎?比如,他在簽名時,能夠寫上"馮‧哈根斯教授"嗎? "不能!"1999年北威州科學部警告馮‧哈根斯,如果一定要用"教授"二字,必須註明出處。也就是說,馮‧哈根斯既要使用教授的稱呼,又要不觸犯法規,只能是這樣的簽名"馮‧哈根斯(大連,中國)"。
馮‧哈根斯毫不理會這樣的警告,依舊我行我素,想稱自己是教授的時候就赫然寫上"教授"二字,根本不提中國的大連。於是,"馮‧哈根斯頭銜"案被送上公堂。2011年3月,北威州高級行政法院做出裁決,馮‧哈根斯可以在德國毫無限制地使用"教授"頭銜,但由於當時一個形式上的錯誤,該裁決暫不生效。2012年7月5日,該法院再次做出維持原判的裁決,並指出,北威州科學部的當年的警告超出了它的權限。
雖然取得了決定性的法律勝利,但馮‧哈根斯還在繼續下一場官司,他要求北威州科學部就他遭受的名譽損失賠償200萬歐元。繼中國外,美國紐約大學牙科醫學系於2004年也授予了馮‧哈根斯客座教授頭銜。
不過,馮‧哈根斯的名譽損失不僅來自對使用頭銜的爭議。據維基百科相關詞條,2004年1月,《明鏡周刊》登載批評馮‧哈根斯的文章,稱"人體世界展覽"中使用了中國犯人的屍體。但不久後,該刊出版社發表了一個聲明,宣稱不再堅持和傳播這類說法。2005年春季,馮‧哈根斯使用法律手段,強令《明鏡線上》等德國知名媒體不再做類似的宣稱。2008年年初,在接受美國ABC電視台採訪時說,他已對屍體來源重新進行了考察,並已停止使用來自中國的屍體,一些帶頭傷的屍體已被銷毀。
綜合報導:李魚
責編:達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