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社會

客座評論:Messi之亂為何香港人覺得心涼?

曾志豪
2024年2月8日

香港媒體人曾志豪分析,梅西來港踢球最後連一分鐘都沒有下場,全場黑面零笑容零互動,讓不少香港人「拍手讚好」,為什麼呢?

https://p.dw.com/p/4cBj1
上周六在香港的友誼賽中,梅西(左六)沒有上場,而是在替補席上觀看比賽
上周六在香港的友誼賽中,梅西(左六)沒有上場,而是在替補席上觀看比賽圖片來源: Louise Delmotte/AP/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Messi來港踢波最後一分鐘沒有落場,全場黑面零笑容零互動,缺席頒獎合照沒有和特首等官員同框;反觀去到日本,煥然一新,脫胎換骨,有講有笑,除了落場獻技,甚至和日本第一牛郎Roland合照送贈球鞋。這個對比,香港日本,陰晴寒暑的確令人感慨,香港球迷何錯之有,要受球王冷待?金錢受損、感情也受辱。

但最有趣的一個觀察是,不少香港人在網上的言論,其實是「樂見其成」,或者是「拍手讚好」。這應該讓外國人感到迷惑,你說香港人大方大量,祝福美斯(中國大陸翻譯:梅西)、不生他的氣不追討球票金錢,已經是高尚品格情操;但去到「心涼」(編者按:「心涼」在粵語中有幸災樂禍、大快人心之意)也就是「樂見其成」,甚至有人會打氣希望美斯到日本可以「踢足90分鐘」,也實在比較奇特。如果不懂香港人的心理,外人可能以為香港人有點病態,那當中究竟發生甚麼事?

這一切,都和香港在國安法後的畸型政治生態有關。國安法後,香港受到前所未見的打壓,紅線無處不在,泛政治化的操作、無日無之的拘捕,連建制派議員都接連抱怨「可否復常別一切都國安為先」,可惜換來卻是特首的駁斥,甚至上綱上線為「別有用心的軟對抗」。

為何建制派議員都要出聲,因為他們知道,以國安為先的綱領,只會令香港走下坡,不可能吸引到外資重臨,經濟不會有起色。但可惜,上至北京、下至香港,都異口同聲的唱好「完善管治、由治及興、香港復常」,這是北京的政治底線,也是香港特首要遵守的口徑。於是官民之間出現巨大鴻溝﹕民間明明知道沒有甚麼復常也沒有甚麼由治及興,官方打腫臉充胖子一口咬定香港更美好。在民間反對力量被完全剷除的情況下,有甚麼辦法可以對抗官方的謊言口徑?--就是為一切香港社會「失敗」的訊號而歡呼。

梅西香港友誼賽沒上場 中港球迷不滿

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遺址」

恆指跌到1997年的水準,香港市民固然有哭股喪的,但更大部份是冷嘲熱諷「股市二次回歸」、「生意好啊(特首李家超面對一所快結業的店舖時說的一句話,被香港網民嘲笑至今)」;特首搞的「香港夜繽紛」結果淪為廟街賣唱low到不行無復昔日榮光,香港人索性把「夜繽紛」變為一句「嘲笑諷刺」的潮語。內地人嘲笑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遺址」,結果香港人樂於接受和引用。這次Messi 來港的冷待和去日本的熱情,其實都是同一個性質﹕「香港不可能復常﹗香港在國安法為先的情況下,在香港完善管治下只是由一夥忠誠廢物領導,是不可能成功的。由治及興根本就是自欺欺人的謊言」。

這就是香港人很想講但無法講出口的一句真心話﹕國安法下的香港變成了死城﹗特首說的「由治及興」是大話。

所以當香港人看到這些「失敗的訊號」,為何會幸災樂禍,就是因為大巴掌大巴掌的向政權打臉﹗就是因為無情的揭穿了政權的謊言﹗03年皇馬來香港投入獻技,2024年Messi來港不肯出賽,因為「今非昔比」,香港淪落了成「國際金融中心遺址」。Messi在香港不發言,去到日本神情輕鬆,也會被解讀為「在香港這種高壓環境當然不開心,去到自由的日本當然便有笑容」,也是香港人對自身政治環境的一種折射。

還有一點,香港這些搞體育的官員和部門,在過去兩年,經常用政治問題刁難香港本地的運動員,外國主辦機構播錯「願榮光」作為國歌,結果連累本地比賽的運動員受罰、穿黑衫上陣的運動員也會被人質疑和黑暴有關,凡此種種,都令香港人恨之入骨,所以看到這些官員被Messi冷待,心裡不知有多麼痛快。

香港人並非病態的恨國黨,看不得香港變好,只是香港人不想讓香港政府繼續睜眼說瞎話,不想讓這些煙花門面公關功夫粉飾太平,為國安法和即將到來的23條所帶來的恐怖感「洗白」,香港人不想「裝作一切如常」,這是2019年香港人的理念﹕「你要毀掉香港,你自己也會被毀掉」。當這些毀掉的訊號一個一個的出現,也證明香港人當日的想法是對的;而且不要忘記,今天毀掉香港的人不再是甚麼街頭運動,而是掌權者自己。

曾志豪是香港媒體人,曾任職香港電台,擔任時事諷刺節目《頭條新聞》主持人。目前旅居台灣。

德國之聲致力於為您提供客觀中立的新聞報導,以及展現多種角度的評論分析。文中評論及分析僅代表作者或專家個人立場。

© 2024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