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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染毒案引发人权争议

2014年8月23日

台湾艺人柯震东与成龙之子房祖名在大陆涉嫌吸毒,中国官方没有放过藉此倡导反毒的 机会,依惯例公布侦讯和悔过画面,形同媒体公审,引发人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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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 Ko
台湾艺人柯震东2012年11月参加金马奖颁奖图像来源: S.Yeh/AFP/Getty Images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大陆近年严打"黄、赌、毒",艺人因为知名度高,最常被官方用来当作政令宣教的范本。但台湾艺人柯震东流泪自白影带在大陆央视播出,现场讯问过程也曝光,尿检阳性结果,一并对外公布。影带右上角明白标示警方提供画面,侦查不公开、无罪推定,这些台湾耳熟能详的程序正义,大陆似乎完全不在乎。

新时代的人民公审

不少台湾法律专家炮轰践踏人权,这形同新世代的游街示众、人民公审。在野党民进党
发言人黄帝颖表示,艺人是公众人物,如果涉嫌吸毒等不法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示
范,当然须负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但艺人也有其基本人权,必须依据"正当法律程序"
接受调查与审判。
律师出身的黄帝颖指出,大陆调查柯震东的案件,至少有三大侵犯人权问题。除了自白
影带被媒体公布,形同公审;柯震东被拘留时间过长,人身自由被限制,但陆方并未履
行两岸协议,实时通报;另外,柯震东没有律师辩护,侵犯被告防御的司法人权。

刑事局表示两岸已联系
根据两岸签署的"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共识,规定一方人民遭限
制人身自由时,主管机关应在24小时内依法通知当事人家属。媒体报导,中国国台办指
称,柯震东并非台商或随行家属,不适用该机制,而"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则
缺乏相关条文。
不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台湾联系窗口刑事局表示,透过两岸协议,陆方在柯震东遭
逮后隔天,也就是8月15日,就已让柯震东联系家人。而原先表示不知情的柯震东经纪
人也改口,可能漏接了电话。


柯震东回台仍须面对司法调查
艺人柯震东,3年前刚出道,就以电影《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迅速窜红,也被
厂商相中,两岸三地都看得到他的代言广告,近年接演大陆电影《小时代》,更奠定新
一代偶像地位。曾替反毒广告代言的柯震东,如今却染毒,看来格外讽刺,许多厂商也
可能取消合作,甚至求偿,星途已大受影响。

而柯震东因为吸食大麻,遭到大陆公安拘留14天,但大陆是台湾刑法效力可及的范围,
回台湾后,他还得面对司法调查。虽然柯震东吸大麻,在大陆只有行政罚,但是在台湾
这是刑事案件,触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由台北地检署指挥侦办,因为柯震东不是现行
犯,回台湾后检方可能会先发传票,请他来接受调查,不过如果检方认为他有逃亡之
虞,或基于其他理由,可以请警方直接到机场,将他上铐带走

Jaycee Chan & Jackie Chan 2008
2008年时的成龙与儿子房祖名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作者:尼尔

责编: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