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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爆炸案,無辜死者背黑鍋?

2012年5月14日

雲南巧家縣的爆炸案一波三折,案件前後版本出現了巨大差異,官方與民間輿論就此案各執一詞。警方雖然已經將此案的作案者由一名喪夫的女拆遷戶變更為送水工趙登用,但是,一些商業媒體和民間輿論卻對此大加撻伐,這樣的變更背後究竟隱藏著什麼樣的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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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olbild für eine neue Rubrik namens Beijing Observe Grafik: DW/Zhu Wei / Peter Steinmetz
圖片來源: DW


5月10日上午9時許,雲南巧家縣一社區服務中心發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6人受傷。有目擊者透露,之前一女性拆遷戶被通知到縣政府拆遷辦簽協議,該名婦女背著孩子在拆遷辦協商賠償款時引爆了身上的炸藥,該名女子當場身亡。然而,爆炸次日,新華社記者卻發布消息稱,作案者另有其人,不是女性拆遷戶,而是送水工趙登用。

爆炸猶如平地一聲驚雷

從躲貓貓案到處女"賣淫"案,再到發改委官員聚眾淫亂案,雲南最近幾年一直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雲南雖然地區中國西南邊陲,但在城市建設方面跟其它地方一樣高歌猛進,強制徵地、拆遷的惡性事件在這塊土地上也是屢見不鮮。

巧家縣的這起爆炸案猶如平地一聲驚雷,令海內外輿論震驚。之所以令輿論震驚,不是僅僅因為此案中死了4個人,更重要的是,爆炸發生在政府拆遷辦,而國內媒體在一開始的報導就稱實施爆炸者係一位女性拆遷戶。最初的報導可以說十分符合公眾的設想,但是,新華社的報導一出,便使得此案撲朔迷離,官方和民間開始各說各話。

新華社報導被指弄虛作假

從級別上講,新華社的報導是最權威的,但從公信力上講,新華社對很多事件的報導卻往往不如民間的消息可信。尤其是涉及官民矛盾的事件,從新華社的報導中很難看到事實真相。新華社有記者派駐各省市自治區,一般說來,哪裡的事件就由派駐那裡的記者負責報導。

爆炸發生以後,因為輿論反應過於強烈,官方迅速召集包括新華社在內的兩家央媒和雲南一家省級媒體記者瞭解案情。其它媒體雖然瞭解案情的慾望強烈,但一律被拒之門外。新華社的報導最先發布於新華網雲南頻道,然後由新華社以通稿的形式發給全國媒體,並在新華網首頁重點推薦。

新華社的報導裡面沒有將趙登用稱之為實施爆炸的嫌疑人,而是直接將其確定為爆炸的實施者。這種報導是極不嚴肅的,跟新華社此前的報導習慣迥然相異。可見,官方在急於通過新華社來扭轉輿論風向。只不過,新華社的報導一出來便引來網民的圍攻,認為這是一篇按照官方意志炮製的虛假報導。

警方不公佈錄像或為掩蓋真相

警方雖然稱掌握有證實趙登用實施爆炸的錄像證據,但該錄像至今未見公佈。從新華社的報導看,警方已經對趙登用實施此次爆炸確認無疑,既然可以確定是趙登用所為,警方為何不公佈有關錄像?

按照常理,如果某一案件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較多,在案子尚未取得重大進展或者未能定案的時候,往往不公佈有關證據。但是,在巧家縣這起爆炸案當中,實施爆炸的顯然只有一個人,在起初輿論聚焦於女性拆遷戶的情況下,警方如果能公佈錄像證據,可以說比新華社純文字報導的"澄清"效果要好得多。倘若錄像沒有做過手腳,的確能反映事實真相,那麼,原來的輿論風向便可以在一夜之間倒轉。警方至今不公佈相關錄像,讓公眾對新華社等官方媒體的報導難以置信。官民之間的輿論對峙絕不會因為官方對此案的定性而終止,隨著越來越多的民間證據浮出水面,有關此案的輿論或許還將持續發酵。

犯罪嫌疑人一旦死亡,按照法律,就可以不用繼續追究刑事責任。警方既然已經確認趙登用實施爆炸,那麼,此案基本上可以畫上句號了,如果需要繼續調查,也只是調查一些枝節情況,而新華社的報導則稱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查之中,這似乎說明警方對於誰是實施爆炸者並不能百分之百確認,或者案情並非官方媒體報導的這麼簡單。

趙登用被指比竇娥還冤

新華社等官方媒體的報導一出,便使得海內外輿論嘩然。在新華社那篇報導之後,官方媒體還發了一系列的報導,其中列舉出了通過趙登用的日記來證明其性格內向、言行極端、悲觀厭世等反常狀況,從而推斷其有報復社會的心理。然而,其家屬卻直指官方媒體的報導是謊言,因為趙登用平時根本就不寫日記。趙登用的哥哥趙登賢更是在騰訊微博上宣稱趙登用是被冤枉的。

雖然新華社等官方媒體在此事上極力地為官方代言,但是,《中國新聞周刊》、雲南省內的《都市時報》、廣東的《南方都市報》、財新網等媒體均對官方的說法提出質疑,認為此案疑點重重,警方在兩天之內為案件定性過於草率,不足以服眾。

作家天祐在自己的微博上質疑:"種種證據表明,趙登用只是個不幸在現場遇難的送水工,他只是被當地政府定為爆炸案主角。如果我們不能通過網路還趙登用以清白,那麼,以後有類似的爆炸案,我們也不幸成為其中一個受害者,我們也可能成為另一個趙登用。死了,很冤;替人背黑鍋,更冤;讓我們的家人受到別人的指責,他們比竇娥還冤。"類似的質疑不一而足,景象堪比浙江溫州的錢雲會案。

"改變"施爆者背後的政治動機

在沒有充分的過硬證據來推翻初始報導的情況下,相信此次爆炸案是官逼民反的人依然會佔大多數。那麼,倘若官方真的是在聯合媒體弄虛作假,其動機如何?其實,只要是熟悉中國社會狀況和政治生態的人都很容易找到答案。

最初的版本是一個喪夫的女拆遷戶背著一歲的兒子,將炸藥隱藏起來,因為對強制拆遷和拆遷協議不滿,所以,在拆遷辦引爆炸藥,導致3人死亡14受傷。後來的版本中,死亡人數又變成了4人,而受傷的人數則變成了16人。這種微妙的變化其實也跟其它細節一道成為了此案的疑點。因為這種爆炸不像地震死傷人數那樣難以確定,細微的變化往往意味著官方在根據需要來通報案情。

據當地村民反映,當地政府低價徵得農民土地後高價轉賣,部分村民因對徵地不滿反映問題還遭到政府關押。在這種情況下,有村民在跟官方簽訂拆遷協議的時候採取極端方式進行抗議,其實跟四川婦女唐福珍自焚有著很大的相似之處,都是被逼無奈後的選擇。

中央高層在這幾年三令五申不許強拆民眾房屋,然而,在巨大的利益驅動下,強制拆遷仍然大行其道。雖然很多地方官員我行我素、作惡多端,但是,因為民眾無法用選票決定其去留,所以,這些官員依然有恃無恐。不過,在這個人人都有麥克風的網路時代,一旦強制拆遷導致人員傷亡,並被網路放大、主流媒體關注,那麼,涉事官員就可能被問責,其政治生命就岌岌可危,其利用拆遷進行權力尋租的空間便不復存在。瞭解這些,便不難理解,一個無辜送水工可能被變身施爆者背後的政治邏輯。

作者:劉逸明

責編:苗子

作者簡介:劉逸明,1980年出生於湖北鄂州 。擔任過《中國民營》雜誌社駐深圳記者。現為自由撰稿人,網路特邀編輯。2011年1月被評為鳳凰網2010年度十大寫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