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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二次金改案二審逆轉判重罪

2011年10月15日

台灣前第一家庭所涉及的二次金改案二審宣判出現大翻盤,原本在一審中獲判無罪的前總統陳水扁及妻子吳淑珍,分別遭重判十八年及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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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former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is seen behind barbed-wire at the Tucheng Detention Center in Taipei County, Taiwan, Friday, Sept. 11, 2009. In a sign of protest Chen refused to be in court Friday when his verdict was to be announced in his high-profile corruption trial. (AP Photo) ** TAIWAN OUT **
陳水扁二次金改案二審逆轉判重罪圖片來源: AP

二次金改案大翻盤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遭控利用金控併購向企業索賄,全案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以金控併購並非總統職權,判二人無罪。但台灣高等法院二審13日宣判,依總統在金控併購具實質影響力,以貪污罪改判陳水扁有期徒刑18年,吳淑珍被判刑11年。

走進法庭之前,陳水扁滿臉笑容對著支持群眾揮手,自信滿滿,聽到審判結果後,陳水扁臉色鐵青,失望之情溢於言表,也透過律師,直指一切都是政治性的宣判,他完全不能接受。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整個二審判決,充滿成見跟偏見,還有有罪推定的定見,他覺得相當失望,顯然是配合明年1月14日總統大選的一個提款機。"

綠批評,藍叫好

民進黨發言人莊瑞雄也表示,民主國家的法院判決應邏輯一貫,司法對人民須具有一致性與可預測性,但陳水扁的二次金改案,從一審認定無罪,到二審大逆轉,人民看不到司法判決標準的一致性,判決結果天差地遠,難怪人民對司法難以信賴。

莊瑞雄說,二次金改案的逆轉重判時機,讓人質疑,現在已經是選前倒數時刻,法院有沒有政治考量?對於陳水扁改判重刑,很難不讓人懷疑,民進黨則堅持民主法治精神,盼司法能確實公正審判,司法威信才有重建的可能。

不過,當初緊咬陳水扁家弊案的國民黨立委邱毅表示,高院的判決結果不僅是大快人心,也符合社會正義。邱毅還說,往後陳水扁在司法界的暗樁,很難再繼續囂張。

陳致中從政之路再受挫

前總統陳水扁二次金改案雖被判刑18年,由於舊法有期徒刑合並執行上限是20年,陳水扁已因龍潭案等被判刑17年6月定讞服刑,即使日後其他各案有罪定讞,刑期至多就是20年。

法界人士指出,刑法是於2005年修正,將合並執行刑提高為30年,但陳水扁被指控的犯罪時間,都集中在修法之前,只要陳水扁所涉案件未來不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合併的結果,最重就是20年,使得金改、國務費等案未來定讞的刑度,意義不大。陳水扁曾於2008年偵審期間遭羈押約700天,未來若判刑20年定讞,由於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若陳水扁在監期間表現良好,最快只需服刑約8年,即2018年,就可聲請假釋。

除了陳水扁夫婦外,同案兒子陳致中與媳婦黃睿靚也因為洗錢被判刑1年跟6個月。陳致中從政之路一再受挫,才因為偽證罪被判刑丟了喪失高雄市議員的資格,準備參選立委。但原本無罪的二次金改又逆轉判刑,選舉還沒投票前如果定讞,陳致中可能連選立委的資格都沒了。扁家唯一沒有捲入二次金改案的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出面幫家人喊冤,陳幸妤說,"這是一個政治判決,就是因為我爸爸是陳水扁所以才這樣判。"

作者:尼爾(台北)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