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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戴谷歌眼鏡是否違法?

2013年12月8日

她是第一批戴上谷歌眼鏡的人,她也是因戴該眼鏡開車收到交通罰單的第一人。而這起開車戴谷歌眼鏡的案件也給這一還未正式上市的高科技設備增加了些討論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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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Glass Brille Internet
圖片來源: REUTERS/Google/Handout

(德國之聲中文網)阿巴迪(Cecilia Abadie)從事軟體開發工作,崇尚技術流。當她10月29日在美國聖地亞哥公路被攔下時佩戴著谷歌眼鏡。她因此被控超速駕駛和駕駛分心。

據《洛杉磯時報》報導,在該地區開車時如果被發現電視、影片接收裝置或者電視、影片接收屏幕,便屬於違規駕駛。而阿巴迪佩戴谷歌眼鏡,顯然滿足了上述條件。

谷歌眼鏡配備了一個約拇指大小,位於右眼上方的透明顯示裝置,另外還裝備內置攝影頭,具備照片拍攝,錄製影片,發送訊息等功能。使用者可以通過使用觸摸屏或發布語音命令對其進行控制。它可以通過無線熱點或手機共享進行網路連接。其設計應用覆蓋範圍很廣,從網路購物、提供當地天氣預報到分享即時影片、增強版的網路真人遊戲。

目前Facebook、Twitter和各大新聞機構都已經開始對谷歌眼鏡的應用測試,目前只有研發人員和一小部分體驗者成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而阿巴迪幸運地成為其中之一。

Google Gründer Sergey Brin mit Google Brille Archivbild
資料圖片:谷歌創始人布林佩戴著谷歌眼鏡圖片來源: Reuters

駁回指控

12月3日,44歲的阿巴迪和她的律師康賽德(William Concidine)一同出庭,否認上述了指控。律師康賽德對法新社稱,"我們認為在谷歌眼鏡真正運行時,阿巴迪並沒有開車,"並補充道"只是戴著未啟動的谷歌眼鏡開車,並沒有違法。"

阿巴迪的超速罰單上寫著,她是在限速65英裡/時的地區駕駛速度達到80英裡/時。而加州公路巡警看到她開車時佩戴著谷歌眼鏡,給她開了針對分心駕駛的罰單。

律師康賽德對美聯社表示,阿巴迪將在明年1月的審訊中作證,她在開車時沒有打開谷歌眼鏡,該裝置是在公路巡警站在車窗外阿巴迪抬頭時才被激活的。谷歌眼鏡被設計為能通過頭部移動而激活。

目前美國至少已經有三個州(特拉華州、新澤西州和西弗吉尼亞州)專門提出禁止戴谷歌眼鏡駕駛車輛的法案。谷歌公司發言人達爾(Chris Dale),他沒聽說因開車時戴谷歌眼鏡而收到罰單的事例。

谷歌網站上則有一起針對駕駛時使用頭部裝置的咨詢帖士:"請認真閱讀和遵守法律。最重要的是,即使在遵守法律的情況下,也不要因為路上分神而傷害自己或他人"。谷歌眼鏡預計於2014年正式上市。

來源:法新社/美聯社 綜合報導:萬方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