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聯盟條約正在醞釀
2012年1月6日事實上,目前已經明晰的,只是大家努力的總體方向,那就是締結一個能夠給歐盟帶來更多穩定的協約。早在專家們碰頭之前,已經有各種協議草案的版本在布魯塞爾流傳。這顯示:各國的談判代表還必須對不少細節問題進行澄清。
良好的開端
目前一個重要的問題就是,這部協約的有效期應該為多長。歐盟委員會傾向於為其設定一個有效期--比如說五年。在這期間,應該將協議的內容融入到里斯本條約之中。目前這個目的還無法實現,因為英國堅決反對。因此,歐盟的其他26個成員國希望首先單獨商議出一部額外的協議。布魯塞爾智庫"歐洲政治中心(European Policy Center)"的祖雷戈(Fabian Zuleeg)認為,26國的努力方向是正確的:
"我認為這是一個良好的開端,許多重要的、必須現在就處理的問題都包含在內了,不過這些還不夠。"
這部正在談判的協議主要內容包括,所有參與國家都必須將債務限制寫入憲法,此外歐盟委員會還將對各國財政預算進行監督,緊急情況下還可以在歐洲法院提起訴訟,假如判定相關國家違規,將自動對其實施懲罰性措施。祖雷戈認為,除此之外還應該討論的問題有:
"怎樣幫助那些受危機打擊最為嚴重的國家重新喚醒經濟增長的動力,--比如希臘,還有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愛爾蘭等國都必須重新實現經濟增長。因為沒有增長,所有的問題都無法解決。"
相關各國表示,促進增長的工作有待進一步完成,但不是在當前的協議框架下。目前的財政聯盟協約首先應該解決金融危機的根源問題。另一家戰略研究所"歐洲政治研究中心(Center for European Policy Studies)"的主任格羅斯(Daniel Gros)認為,只要能真正達成債務限制的規則就已經很了不起了:
"假如涵蓋過廣,最終又會變成空洞的意向聲明。我們已經有足夠多的意向聲明了。"
事實的確如此:2011年,歐盟議會與歐盟理事會和歐委會早已經表決通過了一部涵蓋廣泛的呼籲更多財政預算紀律性的方案。
規則將是"彈性"的
目前尚不清楚的是,在債務限制方面,歐盟又會給哪些國家開怎樣的"後門"。"歐洲政治中心"的祖雷戈表示:
"我們也必須考慮到,這樣的債務限制規則必須有一定的靈活性。但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破例,免去債務限制的義務,應該由誰來做出裁決。"
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的丹麥和其它成員國都希望在本月內完成談判。1月30日,各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將舉行會晤,並通過協商最終敲定協議的內容。協議的簽署將在3月份進行。
作者:Christoph Prössl 編譯:雨涵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