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承志被「釋放」:「煉丹爐中的238天」
2013年2月1日(德國之聲中文網)維權人士王荔蕻發出訊息,朱承志於2月1日被"釋放"回家,但邵陽警方對其強制措施並未解除,改在家中進行"監視居住"。德國之聲與朱承志本人取得聯繫,他笑稱自己被警方在看守所及"秘密賓館"羈押的238天"象不聽話的孫悟空被關進煉丹爐中一樣",暗指當局對其打壓並不會使其改變維權的初衷。因為擔憂警方"監視居住"規定,德國之聲未向朱承志訪問被關押細節。
近日,中國知名維權人士、網名為"屠夫"的吳淦發起"到邵陽旅遊、探訪朱承志家人及送年貨"行動,遭邵陽警方阻截,多位中國網友跟進接力探訪,網友也戲稱邵陽警方對朱承志及其他維權人士的非法羈押行為,將邵陽打造成了中國的又一個"東師古"。另在朱承志被羈押期間,維權人士王荔蕻、吳淦、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中國新媒體人北風先後發起"網路聯署呼籲釋放朱承志"、"內陸百名人士呼籲港人關注朱承志"等行動。 網友也在朱承志「獲釋」後熱議,認為只有行動才會改變中國人權現狀。
因發布邵陽工運領袖李旺陽"離奇死亡"後的影片和照片,2012年6月8日,朱承志被邵陽警方拘留10天,期滿後未予釋放;因朱承志拒絕在警方的"不關注李旺陽事件保證書"上簽字,7月25日,邵陽警方向其家人發出正式逮捕通知,理由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12月24日,此案正式移送檢察機關;2013年1月4日,代理律師劉曉原至邵陽要求會見朱承志未果,當日檢察機關將此案退回公安局,公安局當日向朱承志家人下達變更強制居留措施通知,改為在秘密地點"監視居住"半年;1月16日,朱承志家人獲准會見朱承志,警方再次暗示"只要朱承志保證不再關注李旺陽事件,一切都好說"。至朱承志回家的2月1日,他已被羈押238天。
"邵陽警方作出一個太晚的'明智'決定"
劉曉原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分析此番邵陽警方"釋放"朱承志的原因,在律師介入案件、國際社會關注的背景下,國內網友的行動成為撬動了邵陽警方對朱承志強力維穩措施的砝碼,使得他得以釋放。
劉曉原表示:"邵陽警方從維穩這個角度來出發,擔心大批網友過來會被社會廣泛關注,因為朱承志的案件不能從事實、法律上來指控他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是很荒唐的。如果網友不停發貼,不停探訪,他們也擔心李旺陽案件再被社會廣泛關注。放朱承志回家應該是一個明智的決定,但這個決定來得太晚了。"
"維穩至上,動用公權力限制民眾自由"
劉曉原也強調,從法律上來說,朱承志並未真正獲得自由,目前是在家中"監視居住",作為代理律師,他依然在跟進此案,已在昨日和邵陽檢察署聯繫,距2月3日公安局補充偵查的期限已近,檢方表示未收到邵陽公安局的補充證明等。
劉曉原請網友在歡呼朱承志"回家"的同時,繼續關注案件走向,案件可能有三種結果:一種是檢方收到公安補充證據後,繼續對朱承志提起公訴;一種是檢方認為證據不足,要求公安局再次補充偵查;最大的可能性是檢方裁定證據不足,不予起訴。但據中國維權人士左曉環案例經驗,警方有可能在不予起訴後繼續限制朱承志的自由。
劉曉原也認為在朱承志案例的整個過程中,體現了中國當局和地方當局在維穩模式下,任意動用公權力限制公民自由權利的現狀:"為了控制李旺陽事件,他們才控制朱承志的自由,他們非常明白朱承志的行為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毫無關係的,明明知道他不涉嫌犯罪,但出於維穩目的,而動用刑事手段壓制民眾和限制民眾的自由。"
作者:吳雨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