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呼格案專案組組長馮志明被檢察機關帶走

李魚/洪沙(法新社、路透社)2014年12月18日

18年前的一個命案被匆匆定罪、判決、執行死刑。現在內蒙古高法復查後發現是錯案。當年辦案人員接受調查。

https://p.dw.com/p/1E4E4
Symbobild Richter
圖片來源: Fotolia/apops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新華社18日消息,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查。據新京報報導,1996年,呼格吉勒圖所涉嫌的「四‧九」女屍案發時,時任呼和浩特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的馮志明是該案專案組領導成員。後因此案告破,包括馮志明在內多名警官,榮獲集體二等功,獲通報嘉獎。

路透社報導稱,過去幾天中國民間大量輿論呼籲官方追究造成呼格吉勒圖冤案的辦案人員的責任。

周一(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一份聲明中稱,該法院1996年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並執行的案件中, "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此前,法院決定,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

該案發生在1996年。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女廁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當年年僅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案發61天後,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

2005年,另一名男子承認在以上案子中犯罪,引起人們對呼格吉勒圖"凶手"身份的質疑,媒體和社會對呼格吉勒圖案件也給與了廣泛關注。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法宣佈,該案符合重新審判條件,決定開啟再審程序。

法新社對此的評論寫道,對呼格吉勒圖一案的再審程序開始時,正值中共中央號召實行中國特色的"依法治國"。有專家謹慎指出,這一提法同司法獨立沒有關係,它更是希望加強中央對各地法院的監督和控制。

媒體報導稱,內蒙高法給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帶去3萬元的慰問並許諾,會解決之後的國家賠償問題。

對整個司法制度產生影響

中國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副所長王公義對法新社表示,本次內蒙高法承認錯判的做法,是很不尋常的。"它向全國的刑警和檢察官都發出了明確訊號,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不要做出錯誤的定罪。這個案子會對今後的整個司法制度產生影響。"

Symbolbild Polizei China
向道德腐敗的警方繩之以法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中國的法院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刑事案件中,被告被定罪的比例幾乎是百分之百,而被告認罪過程的不透明性更是司空見慣的。據《中國日報》的報導,在呼格吉勒圖一案中,司法部門審訊了被告48小時之後,直到他承認在女公廁強姦並殺害了一名女性。呼格吉勒圖的父母用了將近10年的時間,試圖證明他們兒子是無罪的。

能買回親人的生命嗎?

在中國國內的社群網站網站,很多人說,3萬元太少。"它能買回親人的生命嗎?"一些人要求法院和警方應為當年的定罪負責,一名新浪微博博主寫道:"我們應該將那些道德腐敗的公安警察繩之以法。"

中國執行死刑的人數超過其他國家的總合。據人權組織公佈的數據,中國2013年執行了大約2400起死刑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