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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數據存儲引爭議

2012年4月21日

在當今的犯罪中,電話或網路扮演著重要角色,使罪犯總會留下痕跡。但困難之處在於,相關數據在很短的時間後就會自動消除。是否應允許儲存個人數據?德國政界意見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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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AP

(德國之聲中文網)在當今的犯罪中,電話或網路扮演著重要角色,使罪犯總會留下痕跡。但困難之處在於,相關數據在很短的時間後就會自動消除。是否應允許儲存個人數據?何時可以為查明犯罪行為而存儲網路或手機的通訊數據?德國政界意見不一。

在大多數電視偵探節目中,警察世界的運作尚屬正常:罪犯因為指紋或DNA痕跡洩漏自己的行蹤,徒步或乘坐輪胎吱吱作響的汽車逃跑,讓警察可以很好地追蹤。但在現實中卻遠非如此。在時下許多罪行中,電話或網路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這讓罪犯在警方眼裡變得有跡可循。但是他們卻很難被追捕到,因為相關的數據在很短的時間後就會被銷掉。

這個狀況現在可能因為歐盟要求德國也進行個人數據存儲而改變。歐盟要求網路和電話聯繫的數據應該保存比較長的一段時間--有的建議存儲六個月。只要是在德國境內出現的所有數據都將被存儲,不論它是否和刑事行為有關。一些專家反對因"莫須有"的原因保存資料。對於隱私保護主義者,這是最引發爭議的一點,照他們的觀點來看,這樣的全面存儲將所有公民都置於普遍猜疑之下。

Berlin Demonstration gegen eine Ausweitung der staatlichen Datenueberwachung
柏林的示威者抗議政府進行數據監視圖片來源: dapd

只存儲連接數據

電腦雜誌c't(計算機技術)的編輯霍爾格‧布萊希(Holger Bleich)說:"通過這些數據你可以查出誰和誰通電話了,誰在什麼時間訪問了哪個網站。電話的通話內容和所訪問網頁的內容則不會被保存。"對於刑事調查員來說,即使是這樣的"連接數據"已經異常重要;根據聯邦刑事調查局的觀點,這樣的數據有助於揭露恐怖分子的聯繫網或發現駭客的蹤跡。

執政的基督教民主聯盟和基督教社會聯盟,尤其是聯邦內政部長漢斯-彼得‧弗里德里希(Hans-Peter Friedrich)堅持個人數據存儲,而且希望"所有的連接數據能真正被保存六個月"的政策得到執行。

政府各黨派意見不一

弗里德里希感受到來自歐盟的支持:歐盟於不久前通過一項關於個人數據存儲的法律,在這項法律中也規定了六個月的存儲期限,而且它已被大多數歐盟國家認可,並在各國法律中做出了規定。在這件事上,德國蹣跚落後,現在還收到了歐盟"限期執行"的命令。但是在歐盟內部也對現行的相關條例存在爭議,接下來還要進行修改,這就再次給反對個人數據存儲者帶來鼓舞。他們說,德國有可能接受的是一個很快就會過時的法律。

負責歐盟法律在德國實施的聯邦司法部長扎比內‧洛伊特霍伊塞爾-施納倫貝格爾(Sabine Leutheusser-Schnarrenberger)也極力反對此法規。相反,這位自民黨政治家提出了一個她稱為"速凍程序"的建議。她同意數據最多保留七天,而非長達六個月的時間。如果刑事調查人員已經盯上一位犯罪嫌疑人,他們就可以要求"速凍"相關數據。這樣做是為了避免重要數據被提前銷毀。自民黨認為 "速凍"是隱私保護主義者和刑事調查人員間的妥協;該黨希望藉此首先削弱那種"數以百萬計的德國人將被有系統的監視"之觀點。

此外,自民黨還希望排除在這一領域的另一個障礙,因為目前的討論已經是德國就"是否需要執行個人數據存儲"進行的第二次嘗試。2010年聯邦憲法法院曾裁定,當時關於個人數據存儲的法律違憲,此外還敦促在某些方面制定新規則。自民黨議會黨團議會秘書克里斯蒂安‧阿倫特(Christian Ahrendt)對德國廣播電台說:"聯邦憲法法院在2010年3月就說,在德國實行的個人數據保存基本規則是無法維持的。我們認為,如果我們能用另外一種方法更好地保護公民的權利,而非建立一個八千萬人都因自己的通話被記錄而感到處於監控下的國家,這就是途徑。"在基民盟/基社盟和自民黨組成的執政聯盟內就此的爭議由此產生。

Urteilsverkündigung in Karlsruhe zur Vorratsdatenspeicherung Flash-Galerie
聯邦憲法法院裁決數據存儲違憲圖片來源: AP

在歐洲缺乏統一政策

隱私保護主義者的顧慮和擔心並非沒有支持者。因為在別的國家也有類似的討論。比如羅馬尼亞和捷克的憲法法院就已經廢止了本國關於個人數據存儲的法律。在匈牙利,目前也在進行相關的憲法申訴。

但是也有一些國家,他們規定的比歐盟法律更嚴格。比如在保加利亞,即使是輕微罪行也可調用個人數據,儘管歐盟明確限制,個人數據僅在調查嚴重罪行時才可使用。在法國,個人數據被保存不止半年,而是一整年。儘管歐盟已經制定了法規,歐洲距離一個規範個人數據保存的統一規定還相去甚遠。

作者:Jörg Brunsmann, 編譯:簡如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