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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約束境內機構接受境外捐贈

2010年4月17日

2009年年底,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就境內機構接受境外外匯捐贈問題發布了第63號通知。這裡提及的境內機構指的是中國的非政府組織。德國《星期五周刊》介紹了中國非政府組織面臨的困難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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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不少關心愛滋病患者的非政府組織圖片來源: AP

"從2010年3月開始,使用境外捐款只有在不違反中國法規、道德和社會公益的情況下,中國的銀行才予以支付。同時,境內機構必須出示外國捐贈單位的經營執照、捐贈合同和表明捐贈單位確實為非營利組織的證明。

中國關心愛滋病患者的組織、北京'愛知行'負責人萬延海說,'這是第一個文件,它正式承認,中國有從事非營利工作、為此獲取捐贈的企業。'換句話說,這是首次確認人民共和國內有許多非政府組織。但是為了能夠登記,它們並非以非政府組織的身份、而是作為企業在工商局註册。

迄今為止的做法是,一個組織想登記註册,必須由國家機構擔保。也就是說,關心愛滋病患者的組織要找衞生局、環保組織要問環境部、教會服務組織要請示宗教局。由於這樣的擔保意味著額外承當責任,所以在一些敏感領域活動的非政府組織通常得到的答覆都是'不行'。這樣,它們只能走相對簡單的一條路,按納稅企業在工商局登記註册。

如此看來,第63號通知甚至超越了僅僅'承認'這些組織的界限:如果一些企業在接受捐贈的基礎上從事非營利工作,那麼對它們也應該免除納稅義務。這對非政府組織來說完全有利,但萬延海指出,通知規定,所有出示的文件必須經過公證處公證。誰又能為外國捐贈組織進行公證呢?還是象規定所說,中國任何一家銀行都有義務嚴格審查遵守第63號通知的情況,銀行是否會根據自己對'嚴格'二字的解釋,使非政府組織無法開展工作呢?"

中國政府的新規定在各地的執行情況很不一樣。例如,關愛智障人士的"慧靈"組織已有二十年歷史,新規定沒有影響該組織從銀行提取境外捐款。而在河南從事一個農村項目的香港組織就無法提取美國一家基金會的捐款,因為它無法提供美國基金會的公證材料。《星期五周刊》最後寫道:

"這一規定真能制止境外捐贈者贊助中國的非政府組織嗎?要給予肯定答覆,看來現在還為時過早。也許並不會發展到這一步,因為以公司名義登記的非政府組織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向外國公司銷售自己的'服務',從中賺錢。

中國沿海大城市中,有英國、美國和日本的銀行分理處,它們不受中國國家金融控制,客戶每天可以提取一萬七千元人民幣。此外,如果今後真的由信使帶著裝滿現金的口袋通過香港入境,想必也不符合中國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利益。"

摘譯:王羊

責編:石濤

本文摘自或節譯自其它媒體

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