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内所捐献人体器官中的三分之二来自被执行死刑的囚犯。据英文"中国日报"周三报道,为降低对执行死刑的依赖程度,打击滥用和腐败行为,当局计划建立全国范围器官捐献系统。
据该报报道,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以罕见的坦率态度承认,估计约有65%的捐献人体器官来自被执行了死刑的囚犯。他表示,死囚器官不应是移植所需器官的合适来源。
多年来,国际人权组织一直批评中国国内大量发生对死囚器官的滥用现象。
黄洁夫称,死囚的权利将得到尊重。未来,是否捐出器官需要当事人的书面认可。
在传统上,中国缺乏捐献人体器官的意识。从2006年以来,虽然活人捐献器官数量增加了约40%,但仍只占移植器官总量的15%。巨大的市场需求使利用死囚器官的黑市交易火爆。根据官方提供的数据,每年平均约有100万人需要移植器官,但只有百分之一的病人有望通过正常途径得到所需器官。获得移植器官的病人需支付10万至20万元人民币。(据德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