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易成被告? | 媒体看中国 | DW | 17.1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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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中国

中国律师易成被告?

本周三,《法兰克福汇报》聚焦中国《刑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扰乱法庭秩序罪一事,称这会导致力量格局更加向法官一边倾斜。在未来,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们更容易自己变成被告。

(德国之声中文网)"在6个月前浦志强被逮捕时,网络上可以看到苦涩的评论:‘现在中国的律师们自己也需要律师了’……以模糊的‘寻衅滋事’罪名逮捕浦志强被看作是对中国其他人权律师的警告",《法兰克福汇报》12月17日政治版的一篇文章在开头这样写道。

"如今中国政府要通过新的处罚威胁来恐吓律师们,对其法庭上的辩诉进行修剪。"文章写道,中国全国人大公布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刑法》第309条进行了改动。其中增加了"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者"以及"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处以3年有期以下徒刑。

China Anwalt Pu Zhiqiang Festnahme Archivbild 2004

中国著名律师浦志强

500多名中国律师和法律学者在一封致全国律师协会的公开信中对该改动进行抗议,文章写道。公开信中说,改动违反了《刑法》基本原则,"侮辱"、"诽谤"是主观性很强的词汇,不同的法官和检查官可以做出不同的解读。信中还表示,新规定会让辩护律师面对法官时愈发胆怯,让法官和检察官更加傲慢,"使得原本就失衡的控辩格局进一步向控方倾斜"。

"一方面是新条例的支持者称,该条例帮助维持法庭秩序;另一方面,中国的人权律师们认为,新条款针对的主要是他们和那些所谓的'弱势群体辩护人"--比如那些为访民辩护的律师。"文章援引公开信联署者之一的律师陈建刚的话说,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辩方本来就处于弱势地方,这一条款将赋予法官在面对辩护律师时更多的权力。

"在过去几个月,有3起事件被曝光,其中律师因为尝试与其代理人见面或者尝试调查案件事实而被逮捕。"

文章在最后写道,发信的律师们希望通过公开信取消这条新规。与此同时,浦志强等已经被捕的律师感到了紧张气氛的加剧。浦志强的代理律师莫少平说,浦志强又被增加了"煽动民族仇恨"和"分裂国家"两项重罪指控。如果罪名成立,浦最高可能面临无期徒刑。

"中国受欢迎的访问"

《南德意志报》周三继续关注中国总理李克强在贝尔格莱德参加"16+1"峰会一事:

"中国总理已经28年没来过贝尔格莱德了。如今,终于又有一位到访。在塞尔维亚首都,中、东欧16国的政府元首争先恐后地与李克强碰面。他们都在争一件事:在北京向该地区许诺的数十亿投资中分一杯羹。"

文章随后写道,中国当然不是无私的慈善家,而是将钱投在了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设施项目上。另一方面,这些大多贫穷而竞争力不强的东南欧国家拿钱也无可指摘--特别是那些因金融危机而备受压力的欧洲银行表现谨慎的时候。"欧洲无需因为北京的举动而担心东欧被贱卖,但确实有理由保持警惕。"

这和北京投入的资金规模无关,文章说。中国和东欧16国2014年的贸易总合比德国与波兰之间的贸易额还小不少。另外,北京许诺的100亿美元投资对于东欧人来说,也不过是沧海一粟--"更何况北京实际上只会兑现其许诺中的一部分"。

"在波兰,欧洲建筑公司早在2010年就敲响警钟,因为北京试图通过国家补贴的倾销价格将这些欧洲公司挤出欧盟参与的高速公路项目。在欧盟监管不到的塞尔维亚,批评者指出,与北京合作的项目是在无竞争的前提下签署的,而且本地经济从中获益很少。"

文章在最后提醒道,欧盟在监督中国在该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时要保持警惕性,毕竟贝尔格莱德的16国中有11个是欧盟国家。"这个地区需要投资,然而欧盟必须保持警觉。"

[本文内容摘编自其他媒体,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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